先看一看,深圳市创业资助项目一览表
补贴对象
1.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
《措施》中规定,自主创业人员包括以下8类人员:
①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取消户籍要求)
②毕业五年内的留学归国人员(取消户籍要求)
③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无户籍要求,由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全校在校生,包括休学创业学生)
④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新增)
⑤登记失业人员(深圳户籍)
⑥复原转业退役军人(深圳户籍)
⑦随军家属(深圳户籍)
⑧残疾人士(深圳户籍)
2.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初创企业。
初创企业:
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创业补贴
01、初创补贴
*初创补贴标准1万元
*合伙创办企业合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要求:自主创业人员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后,可前往初创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0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人(含3人)以下每人2000元
*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深户籍与非深户籍均纳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范围)
要求:申请时限为一年一次。
03、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约640元每人每月。
要求:深圳资助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04、创业租金补贴
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可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要求: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同时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提出场租补贴申请。
05、优秀项目补贴
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
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06、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对新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每个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现有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年度考核后,享有同等待遇。
申请要求
1、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
2、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孵化创业实体的要求,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场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且入驻的创业实体可在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场地作为孵化载体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
4、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30家;
5、具备通讯、网络等办公条件,设置会议场地、商务洽谈、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6、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考核、项目推介、融资支持、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的能力。
市高校创办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场地面积、入驻创业实体数量等认定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当然不同的企业,在申请时的流程和材料可能会有差异。你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你需要哪些申请材料?你的申请流程又是怎样?可以私信小编,获取详细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