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口岸和深圳湾口岸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的纳税要求是一样的。内资企业申请FV车牌,外资企业申请粤Z车牌。
内资企业需要上一年纳税达到100万以上可以申请1个FV车牌,并且不管纳税多少,只能申请一个车牌。
外资企业上一年纳税满15万即可申请1个粤Z车牌,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2个粤Z车牌,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3个粤Z车牌,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如第4辆粤Z车牌申请条件为上一年度纳税200万,第5辆申请条件则为300万,最多不超过15辆。
4.15新规出台后,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所有口岸办理的两地车牌的有效期都是一年,一年后达到一定的纳税要求可以申请延期,只要纳税条件一直满足,就可以一直延期下去。
外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可以申请延期,并以15万元为基数,每15万元可以办理1辆商务车指标延期。
内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3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延期。